都昌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1705|回复: 0

[公安局] 【公安局】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9-6 17:5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事项编码

36042800GA-XK-0009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行使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办理主体

都昌县公安局

受理条件

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负责人;

2、负责人向主管公安机关递交书面申请;

3、申请人必须在当地常住户口或持续居住半年以上并办理了暂住登记;

4、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日期5日前向主管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5、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符合法定的安全原则。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在举行日期的2日前作出决定并通知其负责人,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

承诺期限

15日内

办理部门

都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办理地点

都昌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

联系电话

0792-5223135-4523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监督电话

都昌县公安局纪委(0792-5223135-4532)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隐私条例|手机版|小黑屋|商务合作|九江市罗莎数码影视有限公司 ( ICP备案号:赣ICP备14006325号 )

[loop]
{title}
{summary}……(阅读全文)

GMT+8, 2026-1-31 21:12 , Processed in 0.087771 second(s), 3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