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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拾穗者 于 2016-11-27 17:41 编辑
给县法院建言:“办精品案件”经验值得借鉴 据最近消息: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1月24日发布本院“2016年度精品案例”,陈某被控故意杀人宣告无罪案列为年度精品案例之首。该院开展“办精品案件,创公信品牌”活动逾15年。精品案例成为提升审判质量和增强公信力的一个品牌,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看了这则新闻,本人心血来潮,想给县法院提个建议,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精品案件”的经验值得借鉴,并期待我县法院在深化改革的进程中,继续坚持为民办案的方向,作出更大的成绩。 个人认为,所谓“办精品案件”就是要重视“大案、要案、疑难案件、难于定性案件、无前例案件、有争执案件、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案件等”的办案工作,用集体的智慧解决“难题”,从而推出“精品”。 当然,推“精品”不是好大喜功,不是为精品而精品,而是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增强公信力,让老百姓伸出大拇指说:“好!” 多年来,我县法院出现了一大批优秀法官,如:詹良春、陈曙、詹振才、江新建、江晓峰、曹开亮、小段(忘了名字)等。例如,詹良春办案细致入微,人性化办案,人情味待人;江新建总是满面春风接待当事人,让人感到和蔼可亲,没有压力。当然,以上所说的只能代表个人意见,见仁见智,各有评判,则是另一回事。 俗话说,十个指头伸出来有长短。我县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是毋庸置疑的,出现极个别群众口碑极差的也在所难免,这就需要院党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法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办案得力,上级放心,服务优良,群众满意”的法官队伍。 为此,作如下建言: 一、借鉴外地“办精品案件”经验,认真对待“受理、审理、调解、判决”每一个环节,百密不疏,从而推出“精品”。 二、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教育,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这就需要我们的法官摆正自己的位置,即是人民的勤务员,而不要有任何蔑视群众的行为,不要“脸难看,事难办”。曾经,河北公安厅副厅长严厉斥责一女警时说:“刁难市民的那张脸让人不寒而栗!” 三、接待群众要态度和蔼,依法办事。不要一味说群众递交的诉状不规范、材料不齐全、要请律师等等,然后推出门外。诉状不规范要耐心指出,没有诉状的要“代为笔录”,材料不全的要具体说明白。有些群众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不要张口闭口“请律师”。 四、值得一提的是,法官的素质不在于是否“科班出身”,而在于认真严格的工作态度,勤奋向上的敬业精神,爱民亲民的服务质量。办案法官一定要从维护法院集体形象的高度去面对人民群众。当年国民党将领大都是黄埔出来的,结果被共产党的泥腿子将军打得丢盔卸甲,原因只有一个: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 五、尊重群众就是尊重自己,反之,蔑视群众就是作践自己。这既是作为法官必备的素质,更是做人的道理。办案法官每一个脸色和每一句话,群众心里都有一个评判。有些群众或许对法律懂得不透彻,但不要用“水货”这个字眼去侮辱人。如果办案法官“欺负别人不懂法”而自身明显违背法律,那么,他本身就是一个“贴了标签的水货”。 六、要充分发挥法院监察室的职能。如果群众反映某个法官违纪违法问题,不管是否属实,监察室应当依法受理,作出处理和解释。这叫自我消化,对维护法院形象百利而无一弊。反之,群众或许去寻找其他申诉途径,反而弄得满城风雨,自然不是我们想要的。 七、凡是直接面对、接待群众的服务窗口,一定要安排高素质的精兵强将把守,因为直接的“脸色、语言、行为”是十分重要的,会在群众心里打下很深的烙印。 都昌县人民法院是都昌人民群众寻找公平、公道的地方,在人民群众心里有着崇高无上的地位。一直以来,我县法院一直做得很好,这是无可厚非的。都昌人民相信,县法院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党组书记、院长张红雄的率领下,一定会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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