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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都昌县委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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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30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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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20 08:48: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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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都昌县委
    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
    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9月27日至10月27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我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巡视。12月14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县委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县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第七巡视组要求,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着力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严格标准、保持政治定力,快速部署,从严从实整改。2017年2月14日,县委及时将整改工作阶段性情况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汇报。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要求,现将2017年2月14日县委向省委巡视办提交的《关于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予以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如对整改情况有意见建议,来信请寄至都昌县东风大道89号都昌县纪委信访室(请注明:对都昌县委关于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32600,电话:0792-5222023。
    附件:关于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中共都昌县委
    2017年4月18日
                    关于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部署,2016年9月27日至10月27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我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巡视。12月14日,向县委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两个月来,我们认真贯彻省委第七巡视组的要求,着力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严格标准、保持政治定力,从严从快从实抓好问题整改。现将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
    我们认识到,省委第七巡视组对都昌县脱贫攻坚的专项巡视,始终突出政治性和政治纪律,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坚持政治巡视要求的具体部署,是对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力促进。省委第七巡视组指出,都昌县在脱贫攻坚中存在工作摆位不够聚焦,组织领导力度偏弱,干部工作作风不实,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客观深刻、切中要害,体现了省委对都昌的重视支持和关心爱护,完全符合都昌实际,为全县各级干部敲响了警钟。对这些问题,县委诚恳接受、深刻剖析、坚决整改。省委第七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帮助我们找到了改进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我们完全认同省委第七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政治巡视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把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指示,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提前摘帽,建设全国脱贫攻坚样板区的奋斗目标,为整改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我们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有力地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要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当作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按照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认真查找和切实解决在思想认识、政策落实、责任落实、资金监管、工作作风、推进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真正使脱贫攻坚成为各级干部、各个乡镇、各个部门首要的政治任务,成为全县上下的共同目标、一致行动,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以严的举措、严的要求、严的纪律抓整改,确保2018年脱贫摘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把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令
    前不久,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相继召开,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新的部署,为整改提供了行动指南。我们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特别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坚决有力地抓好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特别是开展扶贫领域域专项整治,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抢占、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对胆敢向扶贫、民生款物伸手的必须坚决查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把整改作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助推器。我们认识到,省委第七巡视组对都昌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的问题,尤其是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使我们清醒的认识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我们体会到,扶贫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都不同程度地与干部作风不严不实相关联,与我们管党治党“宽松软”有关。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我们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持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环境。注意发现和纠正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等突出问题。开展“作风建设制度年”活动,增强作风建设制度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严格执行我县《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办法》,大力倡导敢想敢干、奋勇争先,直面问题、敢于担当,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善谋实干、一心为民的优良作风,以干部作风的转变,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
    (四)把整改作为进一步做好都昌各项工作的催化剂。我们认识到,省委第七巡视组虽然是对我县脱贫攻坚开展专项巡视,但却从一个侧面对我县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一次政治体检,有利于我们边总结、边反思,边部署、边整改,对做好全县各项工作是一个重大机遇。我们牢牢把握这一难得机遇,在谋划今后的工作时,将省委第七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纳入打好“区位牌、文化牌、生态牌、旅游牌”等战略部署中。比如,在2017年1月中旬召开的县人大、政协“两会”上,县委书记肖立新指出,2017年,全县上下要牢固树立“振奋精神扎实干、敢于担当主动干、撸起袖子加油干”的理念,以打好“四张牌”为统领,以“新工业十年行动”为主线,以脱贫攻坚为关键,保持战略定力,实施项目带动,加快重点突破,坚决打好扶贫脱贫、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棚户区改造三场攻坚战。在县委的示范带动下,全县各级党组织以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环境,带动各项工作不断实现新的突破。
    二、强化责任担当,从严推进整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发现了问题,就要解决、要处理。我们把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我县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自觉为党担责、为党尽责,主动认领责任,精心组织,加强配合,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一)切实加强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我们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肖立新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县委副书记、县长钟有林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宋黎明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毅,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叶长青,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余华林,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丁科人,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孙炜玮,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樊珈妤,县政府副县长段新华,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江宁,县政府党组成员、县纪委副书记李为民任副组长。针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13个问题,分解落实到10位县级领导和16家责任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丁科人同志兼任,从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和移民办抽调得力干部集中办公,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16个责任单位和24个乡镇均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为整改项目第一责任人,细化了整改方案。实行整改进展“一月一调度一汇报”,2016年12月30日、2017年2月8日,县委副书记宋黎明对整改工作先后进行两次调度。
    (二)切实发挥县委以上率下的示范引领作用。县委常委会带头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两个月来,共召开3次常委会,研究了13个扶贫议题,研究部署、组织推进整改全局工作或具体项目的整改。1月20日用1天时间,召开县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两学一做”,结合巡视反馈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苏荣案等反面教材,常委同志自觉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努力方向。随后,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以及县直各单位党组织依次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县委书记肖立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对整改主动部署、主动过问、主动协调、主动督办。3次专题听取整改推进情况汇报,3次作出专门指示,要求从严从快从实抓好问题整改。其他常委和相关县领导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按照职责分工,集中精力、带头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三)切实加强整改协作配合。县委整改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对整改的监督检查,严格审查整改方案质量,加强调度,按照边巡边改的原则,先后于3次召开部署调度会,了解整改进展情况,分析形势,明确要求,推动整改按时保质完成。各责任单位对照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逐项逐条提出整改意见,明确了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销号处理。12月21日至29日,由县纪委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组成四个督查组,抽调32名干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微腐败”、“连心”工程、组织建设等工作督查,将扶贫攻坚作为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对24个乡镇和137个县直及驻县单位进行了全面督查,督查结果进行排位并全县通报,有效传导工作压力。
    (四)切实运用好项目化管理理念。我们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13个问题,细化成47个整改项目,研究制定了《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实行每一个问题、每一条整改措施都有相对应的责任单位和责任县领导,按照2017年1月底前、2月14日前两个节点,分批次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并长期坚持。建立整改台账,对已完成的项目,到事见人,逐项对账,从严审核,由责任单位“一把手”签字后,向县委整改办提交整改报告或《整改任务验收表》,县委整改办一一审核验收,严把整改质量。截止2月14日止,计划于1月底前完成的3个整改子项,已完成3项,达100%;计划于2月14日前完成的44个整改子项,已完成39项,达88.63%;计划于6月14日前完成的有5个整改子项,占总项目数的12.76%。
    三、坚持严格标准,确保整改实效
        两个月来,县委围绕省委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3个问题,对一些具体问题,即行即改,防止边整边犯;对共性问题注重完善制度机制,有步骤推进。对胆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有力彰显了巡视利剑和震慑作用。
    (一)关于工作摆位不够聚焦,脱贫攻坚氛围不够浓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专题研究部署扶贫工作不多。没有具体研究《关于建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退出机制的意见》的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脱贫攻坚指挥部,由县委书记肖立新任总指挥,县委副书记、县长钟有林任第一副总指挥,县委副书记宋黎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毅,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叶长青,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余华林,县委常委、统战部长丁科人,县委常委、人武部长蓝啸鸣,县委常委、县工业园区党委书记王能耘,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谭四民,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孙炜玮,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珈妤,县人大副主任万千苟,县政府副县长江期论,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田贤平,县政府副县长占文霞,县政府副县长段新华,县政府副县长胡雄民,县政协副主席曹达洲任副总指挥,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宣传报道、巡察督导、资金整合4个脱贫攻坚小组,建立常年研究脱贫攻坚工作议事机制,实行每两个月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一次研究调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脱贫攻坚的意见》《都昌县精准扶贫攻坚十大工程实施方案》《都昌县脱贫攻坚工作督查问责试行办法》,充分发挥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的作用,统筹推进全县扶贫工作、协调解决具体问题。二是加大中央、省市脱贫政策文件落实力度。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退出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都昌实际,出台了《都昌县贫困退出实施细则》,从贫困户到贫困村、贫困县退出的标准和程序、退出后的扶持政策、退出规划和年度计划、抽查和评估、工作要求等都一一进行了细化。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的职能作用,定期研究部署扶贫攻坚工作,严格执行《都昌县贫困退出实施细则》,确保在2018年前所有贫困村、户全部摘帽脱贫。
    2.关于脱贫攻坚氛围不浓。县委、县政府高位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力度不大,“一季一督查”工作机制未落实;《扶贫开发工作实绩考核办法(试行)》规定的奖惩措施未兑现;县领导对扶贫责任认识模糊,没有真正沉下去和挂点乡镇一道研究脱贫措施、协调解决问题,在包乡挂村、结对帮扶上没有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有的乡镇党委仅把扶贫工作作为一般性工作来对待,存在被动应付、等待观望,甚至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现象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造势,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各单位通过书写固定标语、开辟宣传栏、悬挂横幅、电子屏幕、户外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县新闻媒体通过都昌广播电视台、都昌新闻网、《都昌报》制作、刊播脱贫攻坚公益广告,都昌广播电视台每天滚动刊播底游字幕公益标语;通过都昌广播电视台、都昌新闻网、都昌报、九江都昌发布等开办“脱贫攻坚专栏”、专题,以丰富多彩的形式,报道脱贫攻坚政策、工作部署、进展动态和举措成效。截止2月14日,都昌电视台《都昌新闻》播发稿件42条,都昌报、都昌新闻网刊发稿件63条,九江都昌发布、都昌新闻网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7条,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用稿46篇(条),进一步浓厚舆论氛围、社会氛围。二是落实县级领导责任,实行高位推动。印发《关于调整县四套班子领导定点扶贫(村建)工作挂点乡镇的通知》,建立县级领导挂乡镇、县直及驻县单位定点帮扶乡村机制。三是强化乡村两级干部抓扶贫工作的政治责任。制定了《都昌县乡村两级干部抓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对乡村重点考核脱贫攻坚责任落实、精准识别、脱贫体系、资金绩效等5个方面的内容,对县直及驻县单位重点考核定点帮扶工作、精准识别、精准脱贫工作、十大扶贫工程、发展农村经济情况等4个方面的内容。考核结果作为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及驻县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四是出台《都昌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细化乡镇、县直及驻县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内容、考核步骤、考核分值权重、奖惩规定、纪律要求,严格兑现奖惩规定。五是印发《关于选派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的通知》,从62个县直单位和1个乡镇选派63名优秀干部到63个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加强村级组织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六是严格落实“一季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工作机制。2016年10月24-26日、2017年元旦、2017年元月10-12日先后3次开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督查考核,并印发督查考核通报。下一步,我们将脱贫攻坚作为首要工作,作为2017年三大攻坚战之首,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研究制订《都昌县强化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县乡两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县四家领导挂乡责任、指导责任及帮扶责任,行业部门帮扶和部门帮挂责任,省市县驻村第一书记的责任,十大扶贫工程牵头单位的责任,实行四套班子齐上阵、千名干部齐上阵,采取打淮海战役的方式,落实督查、通报、问责机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机制,形成县乡村三级齐心协力脱贫攻坚的合力。
    (二)组织领导力度偏弱,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
    3.关于政策把握不准,宣传力度不够。有的干部对国家扶贫政策没有吃透,理解不深,对“扶什么、怎么扶”心中无数;宣传国家扶贫政策不到位,致使有群众误认为扶贫政策与农村低保政策相同,出现“政策养懒人”不良现象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扶贫干部培训。2016年11月24日在县党校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县乡村干部、“第一书记”业务培训班,通过授课、分组讨论、理论测试等多种形式来提高干部思想认识,理解掌握国家扶贫政策,对“扶什么、怎么扶”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加强扶贫政策宣传。编印扶贫政策宣传册,做到贫困群众人手一册、家喻户晓;要求各乡镇每个村要做到每个自然村有1条以上固定标语,主要入村路口有2条固定标语,村部有一块扶贫政策宣传栏,营造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深厚氛围;通过电视台、网站、微信等载体,加强新闻报道宣传,在都昌新闻网开设“脱贫攻坚我参与”活动专题,积极组织网上系列访谈,开展全方位多角度政策解读,选登优秀建议留言。利用“九江都昌发布”、“都昌新闻网”发布信息47条,做到电视台每周、都昌报每期都有扶贫工作的声音和报道,引导贫困群众正确理解扶贫政策,树立贫穷无光、致富光荣的观念,主动参与到自我脱贫的队伍中来。下一步,我们要按照县乡村干部、第一书记扶贫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3期的要求,将扶贫干部业务培训纳入县委党校年度培训计划,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3期培训任务。继续加大扶贫政策宣传,挖掘一批脱贫致富典型,正确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贫穷无光、致富光荣的观念。
    4.关于有的制度未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扶贫资金不到位,截止9月底仍未出台方案;每个乡镇5万元工作经费未落实的整改情况。一是出台《都昌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及资金实施方案》,明确了资金整合范围、使用方向、整合措施、工作要求等,对纳入整合范围内的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全面整合。2016年12月底止,已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2.14亿元,用于支持重点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从2017年开始,将每个乡镇5万元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并且每年固定安排。2016年年终,县财政追加安排了每个乡镇5万元扶贫工作经费。三是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整改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贫困户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整改意见》,严格按照“农户申请、组织评议、组级公示、村级审核、村级公示、乡级复核、村级公告”等“七部工作法”精准识别贫困人口,逐村逐户进行建档立卡,完善贫困户退出条件和程序,建立健全了精准识别、动态识别贫困户的管理制度。四是制定《都昌县贫困退出实施细则》和《都昌县贫困退出实施方案》,明确贫困退出标准、程序、退出后的扶持政策、推出规划和年度计划、抽查和评估等要求,并建立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第三方评估制度。五是出台《关于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的统筹协调、农村低保对象与扶贫对象的衔接、其他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的衔接、农村低保与扶贫工作机制、扶贫开发制度衔接的保障,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扶贫开发中的托底作用。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的整合力度,将资金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倾斜,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保障我县集中打赢脱贫攻坚战。
    5.关于脱贫攻坚整体进度较慢。符合脱贫条件的人数占今年脱贫总人数的比例低,完工的村庄整治建设项目占申报的比例低,全面竣工的移民搬迁安置点占比低,上级下达的2016年财政扶贫资金尚未拨付。个别村确定脱贫人员时,没有进行脱贫评议、审核、公示,程序不到位,也没有贫困户脱贫档案的整改情况。一是省委第七巡视组对都昌县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之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整体工作抓得紧、扣得严。到2016年12月31日为止,110个贫困村村庄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达100%,全面竣工的移民搬迁安置点占比50%。二是加快脱贫人口退出进度。严格执行《都昌县贫困退出实施细则》和《都昌县贫困退出实施方案》的要求,实行退出贫困户名单由村委会组织召集相关人员召开民主评议会讨论拟定,并在行政村所在地公示不少于七天,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组织相关人员,对拟退贫困户进行逐户核实,确定全乡镇贫困户退出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各行政村公告,由县报省、市备案。贫困户经批准退出后,即录入信息档案,在建档立卡系统内进行脱贫退出处理。2016年度全县共退出贫困村7个,脱贫17954人。三是加快扶贫项目建设进度。通过对2016年未完工的村庄整治建设项目的跟踪督查,截止2016年12月底止已全面完工。同时,建立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督查必通报制度,使项目建设保质保量有序进行。四是加快扶贫资金拨付进度。在程序规范、手续健全、严格把关的前提下,及时拨付扶贫资金。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财政扶贫资金拨付率达84% ,其中产业扶贫资金拨付率达100% 。五是压实“第一书记”责任。要求“第一书记”要参与项目建设、资金监管,使项目精准、资金精准。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脱贫攻坚的意见》《都昌县贫困退出实施细则》《都昌县贫困退出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严格退出标准和程序,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压力传导,通过三年精准扶贫合力攻坚,确保到2018年底摘掉贫困县帽子,全县110个贫困村有序退出,5.89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6.关于产业扶贫资金发挥撬动效益不够好,后劲不足。存在产业扶贫贷款放款额度低,金融扶贫力度不够,产业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订《都昌县产业扶贫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精准识别产业扶贫对象、全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完善产业扶贫模式、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等主要工作内容,建立了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帮扶支持力度等保障机制。对有发展产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一对一的帮扶。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和农业种养加工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一乡一品”、“一村一业”,包括小龙虾、油茶、珍珠、茶叶、农业休闲观旅游等特色主导产业,以产业基地为依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产业扶贫新模式。大力推广光伏发电产业,计划三年发展分户式光伏发电1万户,110个行政村集50千瓦光伏发电站全覆盖,完善贫困户和贫困村增收长效机制。二是制定都昌县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6-2018年),明确发挥各类金融机构的主体作用、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支持引导作用、加强财政与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完善信用扶贫体系等6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行选准一项优势主导产业、组建一个合作组织、设立一个“扶贫产业信贷通”、落实一种帮扶机制的“四位一体”产业扶贫模式,支持具有发展产业愿望的个体贫困户,实施扶贫到户“直接扶”工程;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带着扶”工程;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实施“连着扶”工程;大力推广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完善贫困户和贫困村增收长效机制。
    (三)干部工作作风不够实,担当精神有差距整改情况
    7.关于结对帮扶还不到位。有的干部仍以老观念、老套路来对待扶贫工作,工作停留在表面;有的干部担当精神不足,青睐于操作简单、风险小的“输血式”扶贫,对“造血式”扶贫缺乏创新,有畏难情绪;部门之间存在相互推诿现象,行业扶贫没有形成合力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县四套班子领导定点扶贫挂点乡镇,科级领导包村、组,党员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实行37名县级领导干部挂点24个乡镇,95个县直及驻县单位定点帮扶65个贫困村。二是出台《中共都昌委关于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县各级基层党组织中开展“脱贫我担当、聚力奔小康”建强堡垒、“脱贫我带头、入村走亲戚”连心帮扶、“脱贫我奉献、工农心连心”社会援助、“讲脱贫故事、树先进典型”争创先锋、“建长效机制、促稳步致富”防止返贫五大行动,建立了县级领导“1+8”、科级领导“1+6”、股级干部“1+4”、一般党员干部“1+2”的帮扶工作机制,实行“县级领导挂乡+乡镇领导包村+县直单位定点帮扶”三级统筹协调机制,定期调度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实现了贫困村和贫困户帮扶全覆盖。三是把结对帮扶成效同个人、单位考评考核挂钩。2017年元旦期间,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扶贫和移民办专门针对贫困村第一书记、县直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督查考核,2017年1月10-12日,对24个乡镇脱贫攻坚情况进行了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全县通报。四是县委组织部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的通知》,对工作不负责任,脱贫目标不到位的“第一书记”实行召回制度。五是在《2016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中,提高乡镇和部门扶贫工作年度考核分值比重,占综合考评分值60%。六是要求乡镇必须每月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呈报本乡镇结对帮扶情况。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都昌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都昌县乡村干部抓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出台《都昌县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办法》,加大督查考核、通报曝光、问责追究力度,促进干部履责担当,形成部门、单位和个人协同帮扶的合力。
    8.关于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有的部门工作方法简单,有的干部不讲原则,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有的挤占、套取、挪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16年11月11日,县委召开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动员会,进一步压实帮扶部门和县乡村三级干部责任。督促扶贫领域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严把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资金审批拨付各个关口,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行为,严格问责。二是结合集中整治“微腐败”活动,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印发《关于开展全县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整治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贪污受贿,基层干部冒领、私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申报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骗取、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挤占、截留、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等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将“微腐败”自查自纠的时间延长至11月15日,鼓励党员干部主动自查自纠,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全县共有27个基层党组织和138名基层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上缴违纪款总计83万余元。同时加大对扶贫领域自查自纠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整改问题82个。三是开展涉农领域专项巡察。在省委巡视组结束巡视后,我们立即筹划我县的专项巡察工作,于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1月15日,对县委农工部、县农业开发办、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水产局等6个涉农单位进行专项巡察,对徐埠镇、左里镇、春桥乡3个乡镇进行巡察“回头看”。通过巡察收集问题线索19条,正在按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开展对其他21个乡镇和扶贫领域的巡察“回头看”,对失职渎职、违法乱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一起,进一步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加强工作督查考核,将脱贫工作与贯彻落实《江西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相结合,跟踪脱贫成效,奖优惩劣,干部使用与脱贫工作作风和担当挂钩。
    9.关于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县纪委执纪审查力度不大,在紧盯扶贫项目申报、实施、验收、资金审批、拨付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上做得不够;对查处的案件只对当事人问责,未按照“一案双查”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情形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县纪委充分利用都昌廉政网、“廉洁都昌”微信公众号,及时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印发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5期,对28起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的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县委组织部编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笔记本1.3万份,将党章党规汇编入册;安排专人对全县各乡镇及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了解“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党章党规党纪知识情况进行了电话抽查;2016年12月—2017年1月,在全县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做合格党员”党章党规知识竞赛,组建了51支参赛队伍,共有549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直单位科级干部参加比赛,有效强化了全县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拓宽信访线索收集渠道,实现信访举报受理“路路通”。对反映的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2016年度共实施信访监督38件,其中下发函询通知书19件、信访整改通知书4件、诫勉谈话通知书9件。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2016年省委第七巡视组转来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0件,涉及17个乡镇32个村委会,3个县直部门。目前,共了结线索23件(其中,责令整改3件,警示谈话5件,经调查不属实15件),立案调查12起,已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含问责1人);此外,对省审计厅审计报告中涉及的1个乡镇2个村委会挪用扶贫资金线索,责令整改1起,拟立案调查1起。三是严格执行“一案双查”。针对2013年以来查处的11起涉及扶贫领域资金案件严肃问责追责。已对5人诫勉谈话,1人立案调查。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快对省委巡视组转来的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处置进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贪污侵占、虚报套取、挪用截留、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决不留情、绝不姑息。严格执行“一案双查”,让失职必问成为常态。开展“继续前行·促脱贫攻坚”党建扶贫知识竞赛,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不断增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四)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的整改情况
    10.关于资金监管不力,存在财政扶贫资金未实现县级报账制,对扶贫资金审计监督的深度和力度不够,财政监管缺位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从2017年元月份开始,全面启动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相关事宜,拟从县财政系统抽调业务骨干,在县扶贫和移民办成立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中心,集中报账,确保2017年度扶贫资金全面实行县级报账制。二是严格按照项目围着资金转,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要求,把好项目的事前申报、审核、审批关,把项目资金监管提前到审核阶段,对不合理的项目或有套取扶贫资金的项目,提前给予取消,事中组织人员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管,防止以少报多;项目结束后要按项目申报标准进行验收。三是严格落实项目实施责任人制度,资金拨付严格实行工程承包人账户或贫困户“一卡通”制,精准扶贫到户资金直接拨付到贫困农户“一卡通”帐户上。四是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及资料建设,减少无用环节,推进公开公示、阳光操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验收监管,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群众监督。五是充分发挥乡镇、财政部门、县级报账中心及村“第一书记”的作用,实行谁签字谁负责,严格责任倒查,对“乱作为、不作为”者严肃追究责任。六是印发《关于加强扶贫审计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的实施方案》,重点围绕跟踪检查扶贫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着力揭露和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着力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绩效情况、着力监督检查扶贫项目建设运营情况、着力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等5个方面开展扶贫审计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进一步落实资金拨付严格实行工程承包人账户或贫困户“一卡通”制,进一步强化乡镇、财政部门、县级报账中心及村“第一书记”的监管作用,进一步发挥审计部门的审计职能,确保财政扶贫资金运行安全、落到实处。
    11.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报账手续不完善。存在工程项目付款中无计划立项或项目审批文件、未进行公开招投标、工程款支付未经结算审计且直接转入个人账户、施工合同签订时间早于中标通知书时间等现象的整改情况。县政府办公室出台《都昌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县扶贫和移民办、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县审计局、县监察局的职责,从健全报帐凭证、规范报账手续、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财政扶贫资金的安排和使用实行公告公示制、扶贫项目实施实行招投标制与政府采购制管理、规范项目审批程序等6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了程序。特别是对于投入财政扶贫资金额度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必须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投资额度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的扶贫项目,都必须在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公开招投标;投资额度在10万元以下的扶贫项目,在项目村监督小组的监督下,由村委会组织面向择优选择项目承建单位。不得将必须招投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投标。项目实施中需要采购货物、工程服务或项目主要设备、材料等物资的,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对无法实施拟收回重新安排的资金,必须按程序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都昌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县级报账制。
    12.关于有的产业资金和扶贫项目款直接转入了村干部个人账户情形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都昌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行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及扶持项目的安排公告公示制,在乡村建设的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的乡镇和行政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张贴的公示拍照后存入项目档案。二是加大借贫困户之名套取、骗取产业扶贫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目前,南峰镇纪委于2016年10月8日对南峰镇油山村支部书记余某某以个人及亲属名义套取扶贫资金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都昌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大产业扶贫资金监管力度,认真核查资金走向,对不符合产业扶贫政策的项目一律取消。对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13.关于存在虚列项目套取资金现象的整改情况。一是出台《都昌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落实部门职责,规范管理程序。二是加大虚列项目套取资金的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目前,已查处套取、挪用扶贫资金典型案例8起,涉及违纪资金54.2568万元,审结5起,给予党纪处分6人。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做到谁签字谁负责,谁失责,追究谁。已对 5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1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立案调查。四是出台《关于加强扶贫审计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的实施方案》,推进项目审计全覆盖。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都昌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压实乡镇、部门、驻村第一书记责任,严格按照程序检查验收项目、拨付资金,加大失职问责追究力度,推进审计全覆盖。
    四、保持政治定力,持续深化整改
    经过近两个月的整改,只能说取得初步成效。我们清醒认识到,这次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大多数需要标本兼治,长期整改。我们将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市第十一次、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主动整改的政治自觉、敢于担当的政治勇气、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进一步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全面深入地抓好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
    (一)坚持县委带头,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指导,严格工作监督,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把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压实,督促四套班子领导真抓真管、常抓长管、严抓严管。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党组织始终担负起整改项目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好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到位。
    (二)坚持持续发力,持之以恒地推进后续整改。目前,虽然一些具体问题已经得到整改,但还有大量的中长期整改任务需要继续推进。我们将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扎扎实实地做好后续整改。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力争在半年内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帮助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制定周密计划,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坚持举一反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这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既立足于解决具体问题,又深入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在建章立制、构建机制上下功夫,逐步建立起政策落实、责任落实、资金监管、干部作风建设等各项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管,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坚持深化成果,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高度重视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尤其是要加大对胆敢向扶贫、民生款物伸手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都昌加快发展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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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7-4-20 08:51:39 | 只看该作者
    楼下有什么好吐槽的么?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7-4-21 09:07:58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是醉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7-4-21 13:08: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楼主,闹哪样,你家里人知道么?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7-4-21 18:18:1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楼下有什么好吐槽的么?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7-4-21 20:14:49 | 只看该作者
    一粒盐,发了脾气就是海。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7-4-22 21:53: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听说顶贴有福利,真的假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7-4-25 10:49:37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还不错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17-4-26 11:42:0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你这个灌水厉害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7-4-26 16:35:2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楼主,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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