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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下午16时12分,县城管局接到市民举报,有人在县城道下路乱倒建筑垃圾,该局执法大队三中队及时介入调查。据知情人反映,16时左右,一辆农用车运输建筑垃圾在这里倾倒,车主是谁不清楚,但这堆建筑垃圾是阳光府邸业主刘某平家产生的。据此,三中队执法人员及时找到业主刘某平进行调查询问,该业主称自已房子正在装修,产生的垃圾是临时叫了一辆农用车辆拉运的,他事先也不知道车主没有运输到指定地点倾倒,也不知道车主会将垃圾随意乱倒在路边,现在车主联系不上,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已经违犯相关规定,业主愿意承担全部责任。随后城管部门对业主责令改正,并进行了罚款处理。 
群众“随手拍”举报乱倒建筑垃圾
城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随着棚户区改造的深入推进,不少市民装修新居形成高潮,业主不得乱倒建筑垃圾,否则,城管部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予罚款。

县城管执法人员对业主进行教育
文/图 平康 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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